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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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的需要,拟征收摄刀区团林铺镇何场村、路冲村、赵庙村、阴山村、普庵村范围土地29.4098公顷( 441.1470亩)。用途为铁路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详见新建荆门至荆州铁路建设用地项目(荆门市摄刀区境 )用地红线图 )
掇刀区政府安排团林铺镇会同区征收办组织工作专班对新建荆门至荆州铁路建设用地项目(荆门市摄刀区境)用地红线图及勘测定界图确定的范围进行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
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涉及红线图及勘测定界图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农村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调查补偿统计登记等工作,区政府将依据工作专班的现状调查情况,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现依法依规对新建荆门至荆州铁路建设用地项目(荆门市摄刀区境)启动土地征收公告向社会进行发布。请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合法、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享有申请听证权利。逾期不反应视为无异议,将按程序批准实施土地征收。
时间: 2021年01月18日一一2021年01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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