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6月,市中心城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保障工作将启动。昨日,记者从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经报市政府批准,相关政策将进行稍微调动,住房困难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公租房保障区域再扩大
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不变。具体为: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这些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保障区域扩大,漳河新区再增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两个社区。
具体保障区域包括: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
申请条件有所调整
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10元/月)或《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元/月以下);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但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及成员均为70周岁以上的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或者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方式和标准不变
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元/人/月/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元/人/月平方米。
实行实物配租的,根据《关于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的通知》(荆价发〔2016〕35号)规定: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
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申办程序较往年不同
今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随时审核、分批保障。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选房后又放弃的,本年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具体程序包括:公开房源、分类申请、即时配租。
每批次分配前,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房源座落、样板房实景图片及房源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到房源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
低收入家庭在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预选房屋,同时提交相关资料;街道初审后将资料扫描件同步上传至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对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终审,对实物配租申请审核后将资料扫描件同步上传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核后向区住建局反馈审核意见。需提交资料包括: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查询授权书。
其他收入类家庭在市住房保障中心预选房屋,同时提交相关资料: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 (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有正当理由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可提供已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社区证明;家庭人口、住房等信息查询授权书。
所有申请公租房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姓名: | |
手机: |
免费看房电话:400-910-0724
全部评论
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