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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资质证书》应提交材料
一、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报企业已取得用于开发建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与项目开发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与项目开发规模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项目管理、财务、统计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最低标准为: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统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统计不少于1人(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二、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暂定资质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请到荆门房管网办事指南房地产开发专区下载);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审原件留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设立公司的批文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五)经董事会(主管部门)推选(任命)的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由企业任命的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经营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工程技术、财务、经营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审原件留复印件);
(六)企业章程及财务管理办法(复印件);
(七)投资各方营业执照或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现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鉴证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九)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十)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审原件留复印件)、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十一)《企业资质(资格)申请资料原件审核证明》;
(十二)三资企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除提供上述文件,还须提供以下两项文件:1、对外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注:上述材料按顺序统一规格装订成册,报企业所属县市区房管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递交海慧路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doc
附件2:企业资质(资格)申请资料原件审核证明原件审核证明.doc
上述材料按顺序统一规格装订成册,报企业所属县市区房管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递交海慧路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四级及四级延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需具备的条件:
l、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统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持中高级职称持有资格证书的不少于5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经营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兵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
7、商品住宅销售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请到荆门房管网www.jmfdc.gov.cn办事指南房地产开发专区下载);
(3)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企业章程和规章制度(复印件);
(6)上年度审计报告(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企业经营、财务、工程技术和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鉴证表)及社会保险交纳凭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固定办公经营场所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已开发经营项目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1)《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2)交付使用的一套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两书总体执行情况报告(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3)《企业资质(资格)申请资料原件审核证明》;
注1:上述材料按顺序统一规格装订成册,报企业所属县市区房管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递交海慧路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
注2: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延续参照四级资质定级的要求提交材料,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后,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报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申请延续。在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再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doc
附件2:企业资质(资格)申请资料原件审核证明原件审核证明.doc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延期需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报告(原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请到荆门房管网www.jmfdc.gov.cn办事指南房地产开发专区下载)。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4、《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附件装订,原件上送);
5、年度审计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经营、工程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7、建设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如:土地使用权证、发改委批文、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验原件留复印件);
8、企业有职称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鉴证表(企业有职称人员数量标准同新申办暂定资质规定)(验原件留复印件);
9、《企业资质(资格)申请资料原件审核证明》;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doc
附件2:企业资质(资格)申请资料原件审核证明原件审核证明.doc
注:以上材料除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原件外,其余只提供复印件(验原件)。材料按顺序统一规格装订成册,报企业所属县市区房管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递交海慧路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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